来源:辽宁省交通厅
为贯彻落实12月18日辽宁省和朝阳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葫芦岛市“12·16”建筑施工坍塌较大事故和“12·17”非煤矿山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持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态势,根据《辽宁省交通厅关于集中开展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辽交安监明电[2015]36号)要求,朝阳市交通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1月底,组织集中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此次大检查活动的总体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马凯副总理和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30号)要求,凝心聚力,把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突出重点,抓薄弱环节,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活动的全过程,落实清单闭环管理,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持依法治安,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措施落实。针对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水平。要有效降低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检查活动范围:大检查活动覆盖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所有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反复发生问题、长期未根治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进行检查,依法彻底有效治理。朝阳市交通局对大检查活动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管执法、加强应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