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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男孩过马路遇车祸终身残疾 盼得到法律援助

来源:大连晚报

看到妈妈哭了,小乙费力地帮她擦泪水。

  妈妈说着说着,眼泪流了下来。看到妈妈哭了,13岁的小乙一边肢体颤抖着一边努力为妈妈擦眼泪5年前的一场车祸,让原本健康活泼的小乙脑部受损,终身残疾。父母更难过的是,事情已经发生5年了,法院也判决肇事方赔偿85.6万余元,但王家只陆续收到6.3万元

  突发

  8岁男孩过马路时发生车祸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甘井子的王家。小乙13岁了,可妈妈王丽斌对待他仍像对待小孩,搂抱着给他读故事书。即使在妈妈怀里,小乙的肢体仍是不停地乱颤,不由自主地挥舞,说话也唔噜唔噜地听不清楚。

  王丽斌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2011年清明前一天,一家三口回老家瓦房店市永宁镇潘家沟扫墓。上午10时左右,8岁的小乙在过马路时,与一辆疾驰而过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等他们发现时,小乙已经倒在马路中间昏死过去,家人急忙将孩子送到附近卫生院,因伤势较重,后又送到瓦房店市内医院,最后转送大连市内医院抢救,这才脱离危险,保住性命。

  悲伤

  孩子脑部受伤终身残疾

  小乙在医院里昏迷了67天才清醒过来。后经司法鉴定,小乙脑外伤致精神障碍,三级伤残。孩子四肢颤抖,语言功能大半丧失,连吃饭、上厕所这些基本技能都需要人帮助,面临着终身残疾。他无法继续上学,无法像别的小朋友那样跑跑跳跳,连跟父母交流都困难。

  记者了解到,王家也就是个普通家庭,突如其来的灾祸使之陷入困境。5年间,他们先后辗转大连、哈尔滨等地多家医院治疗和康复,买药、康复用具、护理用具等,不但花光所有积蓄,又四处跟亲朋好友借钱,已近40万元,“我姐姐出国打工赚了20万,全花在小乙身上了。”王丽斌哭着说。

  起诉

  法院判赔85.6万元

  记者了解到,肇事司机孔某,今年56岁,女性,瓦房店市永宁镇邢家村高油房屯人。事故发生后,她为孩子垫付了2.9万元医药费,之后便无下文。因迟迟拿不到赔偿,小乙父母将孔某起诉到法院。2012年12月,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昨日记者看到了《民事判决书》:

  法院认为,小乙是未成年人,独自横过马路未确认安全而通过,监护人没尽到必要的监护责任。肇事方孔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无信号灯路段时,遇有行人横过马路,未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发生事故后,孔某应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但其却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经瓦房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认定,孔某负主要责任,小乙负次要责任。

  法院还指出,孔某所驾驶的车辆未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其他保险,违反国家法律强制规定。

  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小乙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和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合计85.64万余元。

  困境

  5年时间仅拿到6.3万元赔偿

  法院虽然做出了判决,可5年时间过去,王家只收到6.3万元赔偿。包括孔某垫付的2.9万元,2013年法院转交的孔某支付的6000元,2015年肇事车抵债2.8万元。“我们找过孔某多次,一开始说没钱,后来干脆见不到人了。”王丽斌说。记者注意到,王家贴了很多手写的“忍”字,“这是我教孩子写的,也是为了鼓励自己。” 5年时间,小乙写了1000多个歪歪扭扭的“忍”字。

  昨日,记者几次拨打王丽斌提供的肇事司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心声

  希望得到法律援助,有特教学校接纳儿子

  为了让小乙的未来有点保障,王家一直在努力讨要赔偿。记者看到了王家查到的“企业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年,孔某将其名下一个注册资金20万元的公司变更了户名。

  记者就此采访了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执行厅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他刚调到这个厅,对王家的遭遇有了解。法院曾多次找过肇事方孔某,一开始,对方一听法院电话便挂断,现在则联系不上人了。孔某的确曾转移过名下公司,法院执行的前提是王家另行起诉,根据判决结果另案执行。目前,法院已经查封了孔某一套农村房子,但该房产没有合法手续,属临建,不能变现。瓦市法院已经与全国法院联网,限制孔某高消费。

  “我恳请哪位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帮小乙讨回赔偿。”王丽斌哭着说,哪怕得不到全额赔偿,总归多点保障。此外,小乙已经13岁了,她希望有特教学校接纳孩子,让他慢慢融入正常生活,“虽然孩子吃饭上厕所都困难,但我可以全天陪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