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朝阳市政府 时间:2016-08-03
按照《2016年度辽西北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省考)指标》要求,朝阳市由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协调合作,需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5154台,大量削减高污染、高排放在用机动车,有效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保障城市空气质量。
在工作中,环保、公安和交通部门分工协作,通过严把“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检测关,开展“环保绿标区”违规行驶车辆路查、抽查,加强对达到报废期限的车主宣传教育等方式,进一步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截至6月底,全市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098台。
下半年,朝阳市相关责任部门,将紧密合作,加快车辆淘汰进度,确保到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指标考核要求,完成全部淘汰任务,为促进机动车减排和“蓝天工程”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