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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横道不让人拟罚200记3分

来源:新商报

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围绕“加快科技应用步伐,深化智能交通管理”这一主题与广大市民进行在线交流。就机动车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该负责人透露,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违者罚款200,记3分。目前,在我市的部分路口已安设了能够辨识这一违法行为、记录违法事项的电子抓拍设备。交流过程中,触及了很多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

  问:大连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建设于什么年代?目前有多少处信号灯控制路口?

  答:大连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始建于1996年,目前有772处信号灯控制路口。随着城市的发展,每年会有计划地安排信号灯建设,为城市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问:以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为例,非现场执法采集的证据资料需体现哪些要素?

  答:3张不同位置的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红灯、标线、车牌号码清晰,每幅图片上应当叠加交通违法的日期、时间、地点、方向、设备编号和原始防伪信息。

  问:市民自己车里的车载记录仪记录的视频,能不能当作证据使用?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对大连的交通乱象一定会有很大的震慑作用。一些乱闯红灯,乱并道,反道加塞,车窗抛物一定会有极大的改观。

  答:您提的问题具有普遍性。目前还不符合公安部的规定,所有的设备必须符合公安部的取证标准,地点不固定有随意执法的问题,地点在采证系统里要有相应的编号。

  问:交通违法必须要到各交警支队现场确认吗?能不能开发个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

  答:如果申领工商银行牡丹卡,可以在工商银行平台处理,下一步公安部开发互联网安全平台,现在部分城市已分期试行,以后大连也会应用。以后可以做到非现场缴纳罚款和记分。

(新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