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连晚报
上图:18日当天交车后拿到的收据。下图:19日竟出现违章一次。
文/本报记者嘉风 图/本报记者建华
“我前一天刚把所有的违章记录处理完,将报废车辆也送到了停车场,没成想第二天又出现了违章,不处理车辆就不予以报废。”昨日,网上一条关于报废车辆违章的消息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原本已经被报废停车场收车的黄标车,竟然再次出现违章,车主与停车场方产生争执。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已经送达报废的黄标车再次违章
昨日上午,记者辗转联系到了申报黄标车报废的车主李先生。说起自己这辆已被判“死刑”的黄标车,李先生十分无奈。“我是10月18日那天申请的报废,没想到19日就出现了违章。”李先生回忆道,大连市早就出台了关于黄标车报废的相关规定,李先生根据规定对车辆报废进行了申报,并于10月18日将所有的违章记录进行了处理。随后,李先生将车辆开到报废车辆停车场,办理了收车手续。
“当时并不能立即办理报废手续,我就回家等消息了。”可令李先生没有想到的是,次日他便接到停车场的电话,对方表示李先生的车辆产生了一个新的违章记录,如果不予以处理报废手续将无法正常办理。“我当时就蒙了,前一天明明把违章都处理完了,怎么放在报废车停车场一天就有了新的违章?”百思不得其解的李先生向停车场方面询问缘由,但对方却坚称李先生车辆的违章记录与停车场无关,并催促他尽快解决。
李先生随后上网查询,结果显示违章地点竟在202国道与夏金线信号灯附近,没走机动车道所致。“我开车从来都很守规矩,很少违章,况且10月19日车根本没在我手里,怎么可能去了违章地,只能说明车被别人开出去造成了违章。”李先生分析说。
律师:车辆占有控制者应承担责任
“这不存在套牌车的可能,很明显是停车场方面把车开出去造成的。”李先生说,车辆违章还好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伤及人命,他必定受到牵连,谁能负得起这个责任。李先生的遭遇被网友发到网络上,一时间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大家对此事议论纷纷,转发评论瞬间上百条。有网友称,“车辆既然停在了车场,就应该由车场负责。”“报废车辆应该由专门的车辆运输,在没有办理完报废手续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私自开车。一旦发生事故,车主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昨日下午,记者与报废车辆停车场方面取得联系,但对方却对此一问三不知,拒绝记者的采访。
对此,记者采访了辽宁仕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甲明,刘律师表示,车主已将报废车辆交付给停车场,已失去了对报废车辆的占有与控制,并亦未对报废车辆享有运营利益,所以报废车辆交付后发生的损毁、灭失、新的违章处理等风险应由停车场承担。
(大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