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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逃离现场找人顶包终获刑

来源:中国江西网 时间:2017-03-15

中国江西网萍乡讯李小明报道:自作聪明的谢某明明自己就是交通肇事者,却偏偏找来何某给自己顶包,结果很快被识破。2016年8月,上栗县人民检察院对两名被告人分别以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罪依法提起了公诉。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2016年2月25日晚8时许,在319国道万上线桐木至上栗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被告人谢某无证驾驶汽车,行至桐木镇洪东村路段时,由于由于路况复杂,车速行驶过快,避让措施不当,导致所驾驶的车辆与在路上行走的被害人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当场死亡。交通事故发生后,谢某选择了弃车逃逸。

“肇事者”来自首

事故发生当晚21时左右,桐木派出所来了一名陌生男子何某,他自称是“2.25”事故的肇事者。在询问过程中,何某一直坚持称是自己驾驶的小汽车撞死了人,但对车辆如何来的,怎么撞到的等很多事故细节说不明白。这也直接导致了办案民警的怀疑,后来经过进一步的侦查,民警发现谢某有肇事嫌疑,遂于2016年3月8日晚电话通知谢某,劝其主动交代案件事实真相。谢某见事情败露,在次日早上8时自行来到上栗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为获保险赔偿找人顶包

事故发生当晚,谢某弃车逃逸后立马打电话给自己的亲戚好友,告知他们自己驾驶的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让他们赶到事故现场查看下情况。待确认被撞的受害人已经死亡后,谢某心想自己是无证驾驶,如果如实供述,保险公司那里肯定得不到赔偿,所以,为了得到保险赔偿金,经过一番考量,决定还是找人给自己顶包。几番搜寻之后,谢某找来了自己的好友何某,与何某协商让其为自己顶包。何某出于兄弟义气,便爽快地答应了谢某的要求。随后,谢某详细告诉何某事故发生时当时的一些具体情况,并编造了自己不在现场的证据,之后,就让何某去派出所主动投案。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谢某精心编制的谎言还是被侦查人员识破,等待谢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最后,经上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上栗县人民法院对两名被告人依法做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谢某犯交通肇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另一犯罪行为),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何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判决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