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连晚报
本报记者刘蕴哲
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是我市今年重点民生工程之一。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市政府日前出台《大连市2017年推进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继续采取“经济补贴”和“严格管控”双轨并行政策,通过四项限制措施,压减黄标车的生存空间,到今年10月31日前,淘汰剩余全部黄标车及部分老旧车共计16282辆。
提前淘汰 最多可获31200元补贴
依据该方案,今年10月31日前,对尚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按规定进行报废的黄标车及老旧车实施资金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大连市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相关补贴金额的80%支付,即根据车型及注册登记时间的不同,车主提前申请淘汰可获得4000~31200元的资金补贴。
今年,我市参考国内其他城市老旧车淘汰补贴标准并结合实际,首次对老旧车辆的淘汰设定了补贴标准,老旧车辆车主本着自愿原则,车主主动申请报废的,将获得2000~8000元不等的淘汰鼓励补贴,利用经济杠杆,提高车主的积极性。
四项禁令 压减黄标车生存空间
黄标车及老旧车是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大户,今年我市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压减黄标车生存空间。
●禁止黄标车进行检验
今年,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停止开展黄标车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综合性能检验及委托异地检验。
●禁止黄标车进入营运市场
市交通局对黄标车和未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及燃油消耗量核查不达标的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资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不允许其进入营运市场;加强路面监管,严查无运输资质车辆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严把城市公交客运市场准入关,新增城市公交车必须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严控黄标车上路。
●禁止黄标车主办理新车注册业务
市公安局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予以强制报废。对于黄标车和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新车注册等相关业务。停止办理黄标车转移登记业务。
●禁止黄标车违规上路行驶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加强黄标车路检路查执法,依法杜绝黄标车违规上路行驶。市公安局要整合电子缉查、指挥调度、站口拦检等实战要素,形成电子提示、及时调警、部门联动、迅速查扣的整治黄标车违法上路联动机制。各区市县、先导区交警、交通稽查部门要加大对黄标车的管控力度,实施联合执法,对上路行驶的已达到报废标准和超过检验有效期的黄标车实施电子预警、路面查缉、严格处罚,发现一台,查扣一台。
(大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