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运输部 2017-06-29
按照《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是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是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四是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员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