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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乱穿马路闯信号灯罚款50至200元

来源:大连晚报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截至8月中旬,交警部门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98782件。其中,酒驾、毒驾、醉驾和涉牌涉证3034件,“三乱”50779件,“三超一疲劳”2792件,闯红灯、闯禁行41823件,不礼让斑马线和绿灯跟进4541件,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违法1874件,劝导处罚行人乱穿马路5380人,行政刑事拘留80人,查扣摩托车、非机动车585台。共排查清理重点运输企业单位652家,排查清理重点车辆8630台,排查清理重点车辆驾驶人9877人,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16处。极大地打击了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有力地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全面加强市容市貌整治,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倡导“绿色交通,文明交通,安全交通”理念,积极构建文明、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在前段时间集中整治行动基础上,交警部门将加大力度,实行昼夜24小时对接,全部按顶格处理以上限处罚,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乱象进行强势打击整治。

行人乱穿马路 注意了!

对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乱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不走过街设施和强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都有明确规定和相应处罚标准。交警部门和交通志愿者通常做法是劝导和阻止行人闯信号灯,但从前段时间劝导和处罚的5380人次来看,仍有很多行人还是不听劝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交警部门将对行人强行乱穿马路和闯交通信号灯的行为一律按上限罚款50至200元处罚。在个别路口还将实行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现场学习抄写交通法规和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的教育方式。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注意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从7月20日至8月中旬,交警部门利用现有的10处监控系统,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绿灯跟进的行为已抓拍处罚4541件。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增设安装抓拍系统50余处,凡是对抓拍到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交警部门将一律按顶格按上限,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送外卖的小哥 注意了!

8月11日下午4时50分左右,在西岗区连平街路段,美团送外卖的庞某骑一辆摩托车将行人撞倒肇事后逃逸。8月18日西岗交警大队将庞某抓获,庞某对其8月11日驾驶应强制报废的摩托车送餐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按照规定庞某已被行政拘留20日。8月18日晚,达达送外卖的刘某因酒醉在桑拿休息一宿,8月19日凌晨4时30分左右,刘某骑送餐摩托车被交警查获,测试结果酒精值达60mg/100ml,西岗交警大队按规定对刘某给予了相应处罚。记者了解到,对于美团、达达、饿了么等这些送外卖的电动车(摩托车),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查处,对恶意闯红灯、乱并道穿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扣车,该拘留的拘留,该重罚的重罚。

小型货车超员超载 注意了!

8月17日18时30分左右,甘井子交警大队在桧柏路市六院路段,查获一辆牌照为鲁SKM***的白色福田轻型货车,司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且车辆后斗违规载客16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甘井子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员胡某处以2100元罚款、驾驶证记8分和暂扣其车辆的处罚。8月18日凌晨4时30分,沙河口交警大队开展“晨曦行动”,查获4台超员客车,其中一台核载6人实载11人的严重违法行为。8月18日上午,高速二大队在李官收费站查获一辆超员小型货车,原本荷载5人的小型货车竟超员40%。像这类微型面包超员和小型货车违规载人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昼夜无缝隙严打严治,严厉惩处。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除对上述四种交通违法和交通乱象进行强势打击整治外,交警部门还将对摩托车(电动车)非法上路、酒驾(毒驾)和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同查处,并一律按上限严惩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