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连晚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随着我市机动车数量的激增,道路资源显得十分有限,早晚高峰期间很多道路交通已趋于饱和状态,交通压力日益加剧。为缓解交通拥堵,对有限的道路资源进行深度挖潜,进一步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和断面人员运送量,鼓励市民集约出行,交警部门对道路车流量、车辆乘员数量、多乘员车辆占比、公交线路分布、公交专用道分布、公交客运量等数据进行了多角度多方位的分析研判,同时充分参考市民的建议,将选取公交线路及高峰小时通过车次相对较少的八一路、长春路、黄河路及长江路部分路段的公交专用道试点公交专用、3+合乘共用车道,即允许多乘员车辆(3+)在公交专用启用时段内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
具体说明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1月29日6:30起正式启用
二、多乘员车辆是指:乘员数为3人及以上的车辆。
三、允许多乘员(3+)车辆通行的公交专用道具体路段:
1、长江路的民主广场至黄河路路段双向;
2、黄河路的长江路至马栏广场路段双向;
3、长春路的鞍山路至八一路路段双向;
4、八一路的长春路至解放路路段双向。
四、允许借用时间与公交专用道启用时间一致,即:6:30-8:30,16:30-19:00。
五、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样式:
为方便市民识认,明确通行规则,交警部门将在沿线增设相关交通标志标线,请广大市民按照现场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合理规划通行线路。
六、处罚标准。对不符合条件进入专用车道的车辆将处罚100元,不计分。
(大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