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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牵头起草的团体标准顺利通过审查

        

2024年6月27日至6月28日,由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组织的团体标准审查会,在云南省昆明市圆满结束。

会议对由我公司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牵头起草,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和大连市永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共同参与编写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和方法》团体标准进行了审查。

标准审查会议现场

        

参加此次审查会的专家成员有:

王  凡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副会长

梅冰松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警务技术二级总监/教授级高工

李  勤 嘀嘀出行安全研究院 院长

叶  斌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副局长

王雁飞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安监处副处长

赵  伟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宣教处一级警长

杨  军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法宣处处长

彭建国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宣传科副科长

参加此次审查会的编写人员有:

刘宝库 大连枫升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丛浩哲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宣教部副主任

高海燕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助理研究员

姜爱民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副总队长

李增华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宣教处处长

何劲光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原宣教处处长

与会专家对标准和编写说明进行了逐句逐条的严格审查,对标准提出了28条修改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开展社会化安全教育、提升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对单位各种类型的交通参与者(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和机动车驾驶)进行全民的、基础的交通安全常识教育等。

董事长刘宝库与王凡副会长在听取与会专家意见

董事长刘宝库与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教部副主任丛浩哲在听取与会专家意见

        

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正在协调起草单位进行整理和修改,尽快完成“审议稿”,报请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进行审议。

受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这次审查会议的会务工作,公司精心组织和热情细致的接待,做到了“零差错”,受到所有与会人员的一致赞誉。

会议结束后,公司决定在适当时机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推广标准应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