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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组织召开全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和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专项座谈会议

来源: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时间:2016-10-18

会议现场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局关于联合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和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做好我省相关工作,1011日,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组织各市运管机构召开了专项座谈会议。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徐同连局长、郭松副局长出席了会议,各市运管机构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郭松副局长主持。

会上,省治超办和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相关部门的同志对《辽宁省交通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辽交路政发[2016]349号)《辽宁省整治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辽宁省车辆运输车治理实施方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全省违法超限运输信息管理、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核查等相关工作进行了解读。参加会议人员展开了充分地交流,为做好治理工作提出了好思路和好想法。

最后,徐同连局长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要求各市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行业稳定健康发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和车辆运输车治理是国家和我省为解决道路运输行业突出矛盾和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的重要部署,各市在推进治理工作中,务必要按照各项方案确定的任务和步骤规范实施,确保从业人员队伍稳定,避免在执法过程中产生或激化矛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和辖区工作人员全面学习好系列文件、国家标准(GB1589)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人员熟悉业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克服工作困难,摆布好工作内容。此次治理工作内容较多、任务重、技术性强、治理时间长,各市运管机构要努力克服困难,把握好工作节奏,确保不缺项、有步骤地完成好此次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四是及时交流、总结和汇报遇到的问题。省、市、县三级运管机构加强沟通,及时交流和总结业务问题,并及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告重要工作,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确保协调一致,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五是加强监督指导,严明工作纪律。各地要按方案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工作督导,依法实施源头治超和车辆运输车整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公路三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