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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警方曝光“闯红灯”、“占用公交车专用道”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沈阳晚报 时间:2016-12-29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打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今年4月份以来,沈阳市公安局先后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依法整治交通秩序、打造畅通文明城市”百日行动、“压事故、保畅通、打黑车、强管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从11月份开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沈阳市公安局强势开展了“整顿交通秩序、规范驾驶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广大群众普遍关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问题,采取“全覆盖、零容忍”的举措,强力整治交通秩序,取得了全市交通事故明显减少、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改观的阶段性成效,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但是,仍有少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私家车驾驶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闯红灯”、“占用公交车专用道”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自11月份以来,除公安交通民警现场执法外,仅电子警察就抓拍“闯红灯”和“占用公交车专用道”违法行为6812件。在这些交通违法当中,私家车交通违法占69%,出租车占19.5%,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车辆占11.5%。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严重破坏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给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破坏了沈阳城市的文明形象。为进一步规范驾驶行为,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沈阳市公安局现将第一批交通违法车辆予以公开曝光,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即“闯红灯”)车辆驾驶人予以罚款200元,记6分;对“违反规定使用公交车道”车辆驾驶人予以罚款100元。

  道路交通是城市的第一名片、第一环境、第一形象。打造沈阳国际化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建设者。沈阳警方将继续依法从严整顿交通秩序,继续通过新闻媒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进一步促使驾驶人依法自觉规范交通行为,共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做出沈阳人应有的贡献。同时,希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违法车辆驾驶人要尽快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教育处罚,自觉做到守法驾车、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