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沈晚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于海涛报道2017年1月1日至今,我省有78家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从车辆使用性质来看:危险品运输37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23家、旅游客运9家、公路客运9家、校车运营2家。
这78家企业及所属车辆已被列入公安交管部门监管重点,属地交警大队已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对企业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同时下达《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抄告交通、安监部门。交警部门定期联合交通、安监等职能部门采取集中约谈、联合检查,并每月提前对重点企业通过告知的方式,通知其临近检验和临近报废的车辆信息。对多次告知仍不采取措施的企业,已勒令停运,并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录入交警部门稽查布控系统。交警部门也加大路面查处发现力度,挤压危险车辆“带病”上路的空间,从源头上减少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